DE Lihua Theresa 德立华

德立华律师

  •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德立华律师为君合LLP合伙人和在香港注册的外地律师。德立华律师于一九八四年在北京大 学取得经济法学学士学位并于一九八七年通过中国律师考试成为执业律师。她于一九八四年 至一九八六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工作,随后于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二年在对外经 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长城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执业。德立华律师于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三年 分别在一家英国律师事务所和英国资深大律师事务所作为访问律师,并于一九九三年至二零 零六年分别执业于两间香港律师事务所,二零零六年六月德律师加入君合律师事务所。 德立华律师在三十余年的执业过程中,在直接投资、兼并收购、证券市场、反垄断等各个领 域均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德立华律师为来自境内、香港及境外客户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 、兼并收购、反垄断及其后的运作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德立华律师也深度致力于境内外企业 在中国境内及香港上市的发行工作,服务涉及的行业包括大型制造业、通讯业、房地产业、 运输业、自然资源、电商及金融业等。 德立华律师三十多年来一直从事律师工作,具有法律人的理智、正直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常 年活动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第一线,亲身参与众多重大项目,努力以良好的带头人形象和示 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律师们致力于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常年担任如中船资本、中远海运、中 再保香港、招商置地、华能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2016年至今,德立华律师担任香港中国 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理事,永远为客户提供多维度深思熟虑的解决方案,深受业界的好 评和客户的信任和肯定。

德立华律师在香港和北京与诸多法律界机构有多年的紧密合作和畅顺沟通;善于广交朋友倾 听不同的声音,具有凝聚力和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所内的合伙人群策群力并在德立 华律师的带领下,德立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已经八年八次被《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 评选为“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PRC Firm, Hong Kong Office of the Year”),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备受认可和好评;德立华律师也在去年的《亚洲法律杂志》 ("Asian Legal Business")被提名为最佳管理合伙人(Best Managing Partner)和最佳项目撮 合者(Best Deal Maker)。 德立华律师为最早一批在内地拥有执业资格的中国律师,在境内特别是北京有广大的客户群 和朋友圈;在北京工作的十几年里,德立华律师参与过诸多国家引进外资的大型项目,代表 中国客户与外商商谈过众多的代表性中外合资项目;1993年赴香港,德立华律师也是最早一 批来香港工作的中国律师,近三十年来至今一直为诸多国企、央企、香港公司、跨国公司在 境外、香港和内地的上市、并购和投资活动提供过多年的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方面,德立华律师目前担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大学香港校友会副会长,香港中国 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理事,香港北京社团总会常务理事和香港北京高校校友联盟理事。